2011年3月28日下午,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受呼和浩特市第十八中学的委托指派内蒙古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李文生为第十八号中学的学生举办了一场《中学生违法及不良行为讲座》。 讲座从违法和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中学生的不良与一般违法行为、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等六个方面通过有关案例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列举了常见的中学生不良与一般违法行为及其处罚,介绍了有关罪名的定义及相应法律责任。第十八中学近五千名师生听取了讲座,全体师生对讲座内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讲座内容对规范学生的行为起到了指示作用。此前自治区参会师生人数之最为三千人,该纪录是李文生律师于2008年在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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