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律师咨询、呼和浩特律师
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招聘信息
赵志忠律师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律顾问”荣获司法部表彰
赵志忠律师荣获全区“十佳律师”荣誉称号
我所荣幸受聘担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
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荣获“呼和浩特市十佳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我所主任赵志忠律师被呼和浩特市仲裁委员会评为第五届呼和浩特仲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我所主任赵志忠律师被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评为首届“内蒙古自治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
我所赵志忠主任律师应《内蒙古商报》之邀,接受人物专访
我所主任赵志忠律师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
 

公司企业业务
建筑房地产业务
国际贸易法律服务
金融保险类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法律业务
刑事法律业务
诉讼、仲裁业务
环境保护业务
法律顾问

  业务范围 服务收费标准 部分客户  
 

业 务 范 围

金融保险类法律服务
    由熟悉各种投资融资实务的业内资深律师组成,并依托典泽对各个行业及专业领域法律服务的实践和研究,以深厚的知识和经验为基础,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投资、融资法律服务。
1、为国内外金融机构提供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
2、接受委托,为政府机关、国内外金融机构、大型企业出具法律意见书、见 证书,草拟或审查借贷合同、担保合同及相应的法律文书;
3、参与贷款、投资、融资谈判;提供投资风险评估意见;
4、参与项目的可行性、风险、环境、机会等研究并提供法律咨询;
5、参加谈判、起草意见书、协议书、合同、法律意见书等各类法律文件。

公司企业业务

    本所在公司企业法律业务方面,拥有与国际、国内各类客户广泛合作的丰富经验,多年来以精湛的业务技能服务于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获得了广泛的好评。本所公司企业部致力于公司(企业)申请设立、兼并、分立、联营、重组投资人、注册资金、名称、地址的变更、破产、清算。为客户草拟、审查各类买卖合同、经销协议、代理协议、公司章程、合伙人协议、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各种有关公司的法律服务,主要有: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的设立和变更
2、公司、企业的兼并与收购、企业股份制改造
3、企业资产的产权界定、公司治理、公司资本运作
4、公司股权转让、资产重组、资产置换等
5、内部职工持股、经营管理层收购、经营管理者期股设计
6、特许经营、连锁经营、联营合作承包
7、股权纠纷处理、股东权益纠纷处理
8、公司企业的解散及清算、公司企业的破产及清算
9、出具公司企业各类法律意见书,起草合同等法律文书
10、其他公司法律业务
11、参加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以及与当地政府就债务重组或破产进行的谈判
12、参加公司改制会议并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准备法律文件,包括重整协议、债务协议、和解协议、破产申请、同意函、弃权书、董事会决议、授权书及公司治理文件,协助获取第三方的同意和弃权,参加诉讼或仲裁以及执行程序

环境保护业务

    与环保部门、环保团体密切合作,积极参与进行环境污染调查,制止环境污染,接受公民、法人委托,代理诉讼或非诉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环境和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
2、环境保护项目的立项、签约和履行
3、各类投资项目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见
4、企业环境保护评价及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建议
5、环境污染事故的索赔
6、环境保护相关诉讼

知识产权法律业务

    为国内外公民、法人团体依法取得并维护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参加有关谈判,制作相关的法律文件,代办著作权登记和计算机软件登记
· 著作权纠纷
     1、著作人身权纠纷
     2、著作财产权纠纷
     3、邻接权纠纷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 商标权纠纷
     1、商标权权属纠纷 
     2、商标侵权纠纷 
     (1)假冒注册商标纠纷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纠纷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纠纷
· 专利权纠纷
    1、专利权权属纠纷 
    2、专利侵权纠纷 
    3、专利发明人、设计人署名权纠纷 
    4、专利申请权纠纷 
    5、专利申请优先权纠纷 
    6、专利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纠纷 
    7、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

建筑房地产业务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等用益物权的法律事务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立运行及有关程序中的征地、评估、物业管理、买卖、租赁等提供咨询、资信调查、起草法律文书、见证等项法律服务。提供房地产项目开发,包括以合资、合作公司形式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以及商业、工业、私人住宅、房地产的买卖、租赁,提供有关工程或基建合同的法律服务, 起草、审查酒店、住宅、写字楼的物业管理合同。
· 对于房地产公司
    1、为投资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 
    2、协助当事人拟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开发方案; 
    3、协助当事人办理房地产项目立项及其他各种政府批准手续; 
    4、协助当事人办理征地、出让、转让手续; 
    5、起草、审核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出让、转让合同等; 
    6、协助当事人制定拆迁政策,确定拆迁单位,处理拆迁纠纷; 
    7、草拟、审核委托拆迁协议、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 
    8、协助当事人编制工程招投标文件; 
    9、起草、审核工程建设承发包合同,原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10、监督工程及设备合同的履行; 
    11、协助当事人制定销售、租赁方案,选择代理商、广告商等; 
    12、草拟、审核预售契约、销售合同、租赁协议、代理销售协议、广告协议、管理公约及其他有关文件; 
    13、楼宇预售、买卖、按揭的法律文件的制作和登记手续,房地产交房、入住法律服务,组建业主委员会; 
    14、安排签署预售契约、租赁协议、管理公约等,为签约提供律师见证; 
    15、代办预售、租赁登记、产权过户等手续; 
    16、就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及按揭申请人资格向有关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 
    17、草拟、审核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18、代办抵押登记和抵押权解除手续以及抵押权实现时的抵押物处置手续; 
    19、协助当事人组建或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20、协助管理公司组织产权人大会,建立业主管理机构,起草、审核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及其他法律文件; 
    21、受理各类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担保合同等建筑房地产纠纷案件; 
    22、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及抵押; 
    23、中外合作经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谈判,草拟合同、章程,代办工商登记、税务登记; 
    24、代管华侨房产、代办物业估值;
· 对于购房人
    1、 陪同看房、审阅售楼资料;
    2、 对拟购物业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状况进行调查;
    3、 审查、修改、补充购房认购书;
    4、 审查、修改、补充购房合同;
    5、 代理购房者与房产商(或者出售人)谈判、签订购房合同;
    6、 为购房合同提供律师见证服务;
    7、 代办购房合同公证、登记备案手续;
    8、 代办个人住房、商业用房贷款手续;
    9、 代办房屋验收交接手续;
    10、代办个人所得税抵扣手续;
    11、代理各类购房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12、代理购房后各类装潢、物业管理及租赁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13、代理因房屋拆迁,腾房引发的各种纠纷的调解或诉讼;

诉讼、仲裁业务 接受委托,担任国内外仲裁机构、劳动合同仲裁机构仲裁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代为申请仲裁、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申请撤消仲裁裁决等仲裁活动。 接受委托,担任刑事案件当事人的辩护人或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担任经济、民事、行政、海事、海商、反倾销、反不正当竞争和商业秘密案件的代理人。

国际贸易法律服务

·代理国内企业对外国企业提起反倾销、反补贴的调查的申诉
·代理国外企业应诉中国反倾销、反补贴的调查和其他贸易保护措施
·担任行业、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常年法律顾问
·为产业损害预警系统提供相关数据和法律报告,出具法律咨询意见
·为客户提供WTO的法律制度、信息
·国际贸易中有关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合同、法律文件起草、审核、制作
·争议解决涉及的诉讼和仲裁等全过程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

    接受国家机关报、企事业单位及其它中外经济组织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接受公民个人的聘请,为其或应其要求为其亲属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主要项目有:
·代理顾问单位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劳动仲裁、行政复议。
·为顾问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方面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参加顾问单位的经济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提供与顾问单位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草拟、修改审查顾问单位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办理顾问单位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为顾问单位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提供法律意见。
·协助顾问单位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培训。
·为顾问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个人法律事务提供服务。
·其他专项法律事务服务。

刑事法律业务

  • 刑事侦查阶段的律师服务
    ·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代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控告; 
    ·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 
  • 刑事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服务
    ·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申请取保候审,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申请人民检察院向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书面辩护意见;
  • 刑事审判(一审、二审)阶段的律师服务
    ·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会见在押被告人; 
    ·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听取被告人对判决结果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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