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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假保单”案宣判:当事人获赔2200元

发布人: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0-07-06    阅读次数:1712

携程“假保单”案宣判:当事人获赔2200元

2010年07月06日07:35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王鑫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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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底,到海南度蜜月的梁先生和妻子通过携程旅行网订购了两张机票,同时购买了两份航空意外险。然而,梁先生却发现自己所购买的保单是伪造的。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携程“假保单”一事随即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昨日记者获悉,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假保单”一事携程仅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由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赔偿梁先生通讯费200元,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补偿梁先生2000元。

  据悉,在“假保单”案件发生后,从2009年起,携程全面停止了由合作伙伴出具航空意外保险的预订业务,该业务都由携程自己办理。而昨日携程方面也表示,携程已取消纸质航空意外险保单,而改用电子保单,希望能够借此杜绝“假保单”。本报记者 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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