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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参加“五五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人: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0-06-24    阅读次数:2130

我所律师参加“五五普法”宣传活动
    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决定将2006年至2010年作为我国第五个普法规划期。
    为落实《规划》和《决议》提出的“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的任务,贯彻“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的要求,为迎接“五五普法”验收,呼和浩特市司法局近期组织下属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一系列送法到基层活动。

    2010年6月24日,我所由赵志忠主任带队,同杜河律师和李红艳律师助理三人参加了由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呼和浩特市律师协会组织的“五五”普法宣传之“送法下乡,服务三农”活动,本次活动的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金河镇天平营子村。活动的开幕仪式上,由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局长荣忠厚、呼和浩特市律师协会秘书长王奎、副秘书长托娅等相关领导亲自为老乡发放普法宣传书籍,活动过程中,由各律师现场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深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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