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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参加了自治区律师协会举行的《律师法》宣传法律义务咨询活动,

发布人: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0-05-31    阅读次数:2752

我所参加了自治区律师协会举行的《律师法》宣传法律义务咨询活动


     2010年5月31日我所参加了自治区律师协会举行的《律师法》宣传法律义务咨询活动,此次活动主题是“服务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围绕主题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宣传律师工作在服务三项重点工作和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积极作用,宣传律师制度,宣传先进典型。
    在活动期间我所共接待咨询者20余人次。在此次活动中,我们典泽律师事务所除及时解答了前来咨询的市民的提问外,还向临场的广大市民发放了《典泽律师简报》和业务介绍典泽律师事务所、介绍《律师法》内容的《宣传册》等资料。在一个上午的现场活动时间里,为广大市民解决了不少生活、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
    活动期间,内蒙古司法厅厅长徐呼和、内蒙古司法厅律师公证处处长王向东、呼市司法局局长荣中厚、内蒙古律师协会会长巴布、呼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科科长郭全旺、呼和浩特市律师协会会长王奎等领导,亲临活动现场,对活动情况进行了视察。各位领导特别到我们典泽律师事务所的活动位置,同我所主任赵志忠律师以及我所在场参加活动的律师们进行了交谈和问候。各级领导询问了我所的发展和现场咨询情况,仔细阅读了我们所编辑的供顾问单位赠阅的《典泽律师简报》。对我所在比较短暂的时间里取得的成绩给与了充分肯定,对我们所编辑的《典泽律师简报》给与了赞赏。同时,对我们典泽律师事务所今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切合实际的指导,提出了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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