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全体律师召开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的动员及部署工作会议
2010年5月14日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根据市司法局的部署要求召开全所会议,会议安排从2010年5月中旬到2010年底,以李庄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在全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此次活动分四个阶段,即开展警示教育的动员部署阶段、学习讨论阶段、整改提高阶段、总结提高阶段。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李庄案件为反面教材,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律师深刻认识到李庄案件的严重危害,深刻认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坚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切实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职执业,切实做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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