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律师咨询、呼和浩特律师

2009年10月20日,我所王慧律师接受了内蒙古电视台记者的采访

发布人: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09-10-23    阅读次数:1995

    2009年10月20日,内蒙古电视台记者就物业费捆绑取暖费是否合理合法问题采访我所王慧律师。
     律师认为:“捆绑”收费不合理 。物业费、采暖费的收费依据是不同的,主管部门也不同,不应该放在一起收。物业费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收费,而采暖费则依据采暖费的相关条例收取。 如果物业公司有收供暖费的责任,而业主也没有拒绝交费,那么物业公司拒收,则属于违约,因此产生的无法供暖等一切后果,也应由物业公司来承担。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