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和《内蒙古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条例,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近日,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命名表彰了43个自治区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律师事务所”活动。我所被授予自治区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这是对我所过去此项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未来工作的激励。我所将再接再厉,积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不断取得新的工作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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