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2日下午,由呼和浩特市司法局组织的,内蒙古司法厅、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呼和浩特市国家安全局、呼和浩特市律师协会参加的《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规定》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市司法局五楼会议室召开。
我所主任赵志忠律师作为律师代表应邀参加了本次座谈会,会议针对律师会见难的问题,从法律规定、实践操作、技术处理上均提出了保贵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完善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规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进一步推动《刑事诉讼法》的修定起到了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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