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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15日,我所赵志忠主任律师接受内蒙古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记者采访

发布人: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09-02-16    阅读次数:2373

    在贴吧里发贴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这时一些人(非网站经营管理人员)以收费的方式帮受侮辱、诽谤人的将该贴删除,此种现象法律上如何看待?2009年2月15日,我所赵志忠主任律师就此问题接受了内蒙古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记者采访。这种进入别人经营管理的贴吧删除贴子的行为,首先,涉及对网络经营者、管理者的侵权问题,其次,有可能存在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问题;对于收费问题,作为有偿服务,首先应经过工商、行政等主管部门的审批,经审批即可以分辨出是否合法经营,是否为合法的收费项目。当然,此类问题的解决,归根结底,还是要完善我们的网络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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