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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规定超大餐馆开业前须先征求意见

发布人: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07-08-03    阅读次数:1522


京华时报  2007年08月03日 16:35  消费

  记者昨天从商务部新近出台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中获悉,规范中初定经营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超大酒楼,须在开业前征求当地行业组织的意见。据了解,作为我国首部针对餐饮企业制定的推荐性规范,今年12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

  参与规范制定的中国烹饪协会专家表示,“大餐馆”如果在一段时间内没有生意,餐厅的超大面积就会成为累赘,人力成本也是不小的负担,安全、卫生等问题也容易发生。“大餐馆”的开业密度也是需要合理规范的问题,所以经营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超大酒楼开业之前应征求当地行业组织的意见。

  据了解,此次颁布的规范也适用于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规范中要求餐饮经营者明示营业时间、服务项目等,并明示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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