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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向现代化智能化审判标准迈进

发布人: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07-07-30    阅读次数:1726

本网讯(记者 王胜 通讯员 杨文斌)7月的呼和浩特,鲜花盛开,乳香飘溢。7月29日,在全区喜迎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之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暨高院机关审判办公综合大楼落成庆典”活动。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邢云,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伏来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继生、胡忠、云秀梅、柳秀,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刘芝兰,内蒙古军区副政委陈运火,自治区高院院长王维山等领导参加了庆典活动。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邢云代表自治区党委对自治区高院机关现代化审判办公综合大楼顺利落成投入使用表示热烈的祝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专门向庆典活动发来了贺电。                                   
  自治区高院院长王维山在庆典活动上回顾了自治区高院的发展历程,王维山说,1950年,自治区高院在乌兰浩特市成立,1951年,迁到张家口,1954年,与绥远省人民法院合并于呼和浩特市。之后,自治区高院办公场所几经搬迁,风雨兼程数十载,开拓进取几代人。几年来,全区法院八千多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年均结案20万件左右,各类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以上,执行案件结案率达到85%以上,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0%以上,较好地履行了审判职能。5年来,全区法院共有49个集体和54名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206个集体和183名个人受到自治区级表彰,61个集体和93名个人荣立一、二等功。这座占地150亩、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的综合性、现代化、智能化审判办公楼建成使用,为体现法律的威严与神圣、司法的民主和公开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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