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年09月06日 中国经济时报
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9月5日北京报道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日向社会全文公布了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26日对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草案结合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已实施11年的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大量修改。
修订草案规定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主要修改内容涉及到明确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责任、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等,另外增加了水污染事故分级、应急处理、信息发布等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水污染物排放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面临着旧账未清完、又欠新账的局面。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是一部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的重要法律草案,公众关注度很高。(孙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