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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央视做广告被漏播半数 央视广告代理商中视世嘉公司被判退款

发布人: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07-09-27    阅读次数:1447

 

企业央视做广告被漏播半数 央视广告代理商中视世嘉公司被判退款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 通讯员李倩)合同约定在央视《新闻30分》节目中播出61次广告,漏播数却达到了30次。为此,广告主将央视广告代理商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剩余广告费。

  昨天,房山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004年3月1日,原告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央视的广告代理商北京中视世嘉广告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在2004年3、4、5月,由中视世嘉公司在中央电视台一套《新闻30分》代理发布北海公司“海宝牌珍珠明目滴眼液”5秒栏目随片广告,共播出61次,合同金额为100余万元。合同签订后,北海公司按照约定向中视世嘉公司支付了100多万元的广告代理发布费,此广告也随即在中央电视台发布,但中视世嘉公司一直未向北海公司提供广告播出证明。

  为核对广告播出情况,北海公司分别购买了央视市场研究股份公司监测报告和上海尼尔森贴片监测报告。两份报告一致证明,这则广告漏播了30次。为此,北海公司要求中视世嘉公司退还漏播次数折算的广告费用49.77万元,但中视世嘉公司只退款4万元后就不再支付。2005年10月31日,中央电视台提供证明,证实这则广告共播出了31次。法院受理后,中视世嘉公司未到庭应诉,被视为放弃民事诉讼权利。

  法院审理认为,中视世嘉公司应将多收的广告费退还北海公司,共支付45.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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