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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受骗记

发布人: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07-09-19    阅读次数:1519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我的一位律师同行给我讲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
  
  这位律师有一个同学在美国定居,前些天来沪相遇,顺便提及他的一位朋友有一桩公司纠纷案,请律师帮忙处理,律师一口允诺。同学回美后,他的朋友打电话给律师要求见面,律师请他到事务所来,一谈就是3个小时。案件涉及新老公司股东之间多年来的财产纠纷,所以新账老账密密麻麻全是数字。正好我的这位同行对公司事务尤其精通,他很有效率地帮当事人对一大堆数字“乱麻”作了清晰的梳理,并指导他如何进一步搜集提供必需的证据材料。当事人自然满意而归。隔了数日在准备好材料后,当事人再度要求约见律师。这次接待,不仅明确了财产细账,而且对公司的经营前景作了安排,甚至连可能涉及的刑事法律问题如何处理也都拟定了具体的操作方案,而律师的接待时间,又花了整整3个小时!最终当事人十分满意地明确表示委托我的同行办理这桩(综合性的系列)案件,并就聘请律师的费用数额达成了共识,当事人一再表示近日内准备好费用即来事务所签订聘请律师合同。然而想不到的是,这个当事人从此销声匿迹。
  
  律师出于同学之托关心朋友的愿望,试着打电话给当事人,然而他却回答说:“我正在托中间人与对方协调”,并称一周内无论怎样结果肯定告知律师。我的同行不禁纳闷:已经找了律师,怎么又冒出了一个“中间人”?如果“中间人协调”成功,那么就可以把律师一脚踢开了?而且一周后竟依然音讯全无。在此情况下,律师决定再打最后一次电话,下面是他们之间的对话:
  
  律师:“你说一周内肯定打电话,为什么不打?”
  
  当事人:“协调的事还没有结果。”
  
  律师:“原来说定委托律师打官司,现在你用律师的方案自行去协调,请你马上到律师事务所财务部门支付咨询费。”
  
  当事人:“咨询费?我凭什么要支付咨询费?我打了美国电话后,再给你答复。”
  
  几天后,美国同学竟然真的打来了电话。要说这是“恶人先告状”,似乎一点也不为过。最后律师在电话里对他的同学只说了一句话:“律师事务所的同事提醒我,当心遇到骗子!”接着他又补充了一句话:因为他是你的“朋友”,所以我更有责任帮你教训他应该懂得怎样做人的道理,倒并不是很在乎几个钱。美国同学说:“完全理解,真不好意思,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
  
  同行的故事让我想起了自己曾经遇到过的一件事:我为一家公司的诉讼写了诉状,公司某负责人看后婉言声称诉状不符合要求,所以决定不委托律师了。然而后来有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他们交到法院的那份诉状,与我所写的一字不差!可惜这份诉状上没有律师的名字,他们当然可以光明正大地、轻而易举地把它占为己有了。由此看来,律师在口口声声说要“保护”别人的时候,千万不要忘了首先应当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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