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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致信感谢赵志忠律师参与立法工作

发布人: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12-22    阅读次数:156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致信感谢赵志忠律师参与立法工作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致信感谢赵志忠律师,对其在立法工作中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赵志忠主任作为首批入选自治区政府专家库专家以来,积极参与自治区立法工作,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收集并反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施行中存在的问题,先后参与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草案)》论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促进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草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务诚信建设规定》《呼和浩特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呼和浩特市促进蒙医药发展办法》《呼和浩特市耕地污染防治办法》 《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条例》《呼和浩特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条例》等地方立法项目的立法咨询、论证、修审、起草等工作,提高了立法的质量和法律的贯彻实施,为地方立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充分发挥了行业专家在自治区政府立法工作中的作用。


       赵志忠,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内蒙古大学,专职从事律师执业工作22年。2007年牵头设立了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2018年牵头设立了内蒙古典泽地方立法研究所,系两家机构的负责人。2010年被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市人民政府评为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2011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全区十佳青年律师;2014年被内蒙古法学会评为首届内蒙古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 ;2016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全区十佳律师;2017年被内蒙古司法厅和律师协会评为2012-2016年度全区优秀律师;2020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优秀法律顾问。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首批行政复议专家、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理事、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社会和法治委员会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常务理事、第五届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委员、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呼和浩特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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