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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警方破获2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件

发布人: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9-04-18    阅读次数:1478

                              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警方破获2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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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法制网发布时间:2019-04-17 15:59:55

法制网科左中旗(内蒙古)4月16日电 记者颜爱勇 通讯员郑永凯 自“3.25“案件后,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公安局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局部暑要求,全力推进“扫枪除爆”行动开展,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横幅、发放传单、微信宣传、电视播报等形式广泛开宣传,营造了浓厚氛围。同时,以辖区为单位逐户排查扩大线索搜集渠道。

近日,科左中旗公安局治安大队经过缜密侦查和精心部署成功破获2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查获口径步枪1支,口径子弹350发。

2019年4月初,科左中旗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开展“扫枪除爆”专项行动工作中获悉一条重要线索:架玛吐镇东固仁茫哈嘎查村民徐某、金某有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嫌疑。

4月11日晚,经侦查得知,金某在徐某家中吃饭,经精心部署,民警对徐某家中进行搜查,并在徐某家中发现了瞄准镜、弹壳以及死野鸡,且金某的车辆有大量刮痕,二人有持枪打猎嫌疑。民警随后将徐某、金某带至科左中旗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徐某、金某对其二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藏匿枪支、弹药的位置。民警随后在徐某家后门口东侧地里发现一支被掩藏的口径步枪,在金某家衣柜中发现350发口径子弹。

犯罪嫌疑人徐某、金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对徐某、金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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