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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主任赵志忠律师参加了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承办的第二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

发布人: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4-08-28    阅读次数:1037

 我所主任赵志忠律师参加了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承办的第二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
    2014年8月26日上午,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广西、内蒙古、宁夏、西藏、新疆5个自治区法学会主办,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承办的第二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在呼和浩特举办,我所主任赵志忠律师参加了此次论坛。本届论坛的主题为“民族地区科学发展与法治保障”,主要围绕民族区域自治法完善和实施等问题展开专题学术交流。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胡毅峰,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主任肖育斌,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会长彭祖意,原自治区高院院长、法学会副会长王维山等领导出席了开幕式。开幕式由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党委政法委副书记、信访局局长、法学会副会长武国瑞主持。会议要求努力将论坛打造成聚合区域法学资源、集中展示和交流5个自治区法学研究成果的重要平台,成为5个自治区法学会引领、带动广大法学工作者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培养和锻炼人才,推动人才成长、特别是中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平台,不断增强论坛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力争把论坛办成全国特色品牌。要把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作为法学会工作重点,切实把理论成果充分应用到党和政府决策、立法司法实践、法学科学发展和法学建材建设上去。要完善论坛机制,努力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论坛评委会对五个自治区推荐的140多篇论文。按照《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办会规则》进行了认真评选,共评出获奖论文53篇,其中一等奖6篇,二等奖15篇,三等奖32篇。会议对本届论坛获奖论文作者进行了表彰,同时自治区法学会还表彰了首届内蒙古自治区法学法律专家和优秀人才,举行了内蒙古法学家系列丛书首发仪式。
  五个自治区的11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部门的同志围绕论坛主题,从不同角度就民族地区法治建设,民族区域自治法完善与实施、民话自治地方立法自治权、少数民族权益的司法保护、少数民族权力的法律保障制度等诸多热点问题提出了大量具有指导性和前瞻性的观点和意见。这些获奖论文不仅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价值,而且因其可能操作性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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