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和企业名称作为分别区分商品、服务来源以及市场主体的标志,其权利经法定程序确认,受商标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法律法规保护。
近年来,随着这两种标志市场效应的趋同以及企业利益的驱动,加之有关制度尚不够完善和协调,因两者权利冲突引发的纠纷逐渐增多。商标抢注、傍名牌现象更加猖獗,其导致的直接后果为企业多年经营的成果被他人分食。
本律师团队今年承办的多宗企业知识产权案中,以“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注册使用”引发的商标侵权纠纷为典型代表。
通过对这类案件的分析,总结该冲突的原因主要有:
1、相关制度不完善是发生冲突的诱因。我国的现行法律对两者保护相互分离,两者分属于不同的法律所保护,不同的注册管理体制形成了法律真空,使得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的冲突成为必然。
2、企业利益驱动是发生冲突的助力。以尽可能少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是企业的生存本能。面对市场竞争压力,企业基于强烈的利益追求,往往会通过“搭便车”的方式混淆使用标志,利用商标与企业名称蕴涵的市场价值,更便捷地开展经营活动。
3、权利固有特点是发生冲突的基础。商标可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等内容,企业名称则由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等构成。当商标主要由文字构成时,易导致商标和企业名称的混淆。
尽管两者的标识对象不同,但商标和企业名称均与信誉密切联系,对消费者而言,产品信誉和厂商信誉互相影响渗透,有着趋同的效应。易是消费者产生混淆与误认,导致权利冲突。
为有效防范企业商标侵权之法律风险,本律师团队对各大法律顾问单位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企业要把商标权保护列为品牌战略。要尽快审查自己企业商标注册手续是否完备,尽快申请注册商标。有关机构可以代理企业办理商标注册事宜,费用不高,手续也不是很复杂。商标注册后,续展期满要及时续期,这样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防止、遏制不良之人恶意抢注现象的发生。
第二、注意积累企业商标的基础资料,评估出商标的价值。商标的价值和知名度,与企业的产品销售的地域范围有密切的关系。此外,广告宣传也是商标知名度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企业产品销售、广告合同费用等方面的资料和数据,都是验证一个品牌知名程度的重要基础性资料,在申报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以及可能进行的商标侵权诉讼中,都有重要的意义,企业要认真整理和保存。在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后,最好请评估机构评估出商标的价值。这对进一步提高商标知名度、保护商标权非常重要。
第三、要尽早申报省市著名商标,并为申报驰名商标作准备。商标权受法律保护的范围和力度,和商标的知名度有较大的关系。商标越知名,受保护的范围越广,受保护的力度越大。我国现在实行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认定制度,企业应该在符合条件时,尽早申报省市著名商标。并从多方面入手,争创全国驰名商标。
第四、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实行商号和商标一体化,创立自己商标,注册同名企业,获得法律的双重保护。实践中,将知名商号注册为商标,进而在相关各国注册无疑是对商号的最佳保护措施之一。而以商标给企业命名,一则有利于扩大商标知名度,二则可以扩大商标保护领域,消除商标保护的空白地带。
企业商标权的保护工作并非一蹴而就。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要企业在商标维护上多下功夫。强身健体,就能抵御恶意病毒的入侵。
(注: 本文由本所律师、本刊执行主编田野整理组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