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李文生律师就《呼和浩特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管理和使用细则》的修订出具了法律意见和专业意见
2012年3月30日,我所李文生律师作为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处、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协会法律顾问、注册物业管理师,就《呼和浩特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管理和使用细则》的修订出具了法律意见和专业意见。呼和浩特市曾于2002年12月2日出台过《呼和浩特市物业维修基金收缴和使用管理细则》。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的快速建设,原《细则》已不能适应目前的需要。李律师就该细则涉及的法律问题和物业管理的专业方面出具了十四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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