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日,一档由内蒙古电视台重磅推出的法制类栏目《经济法眼》荣邀我所主任赵志忠律师作为本期话题“失踪的父亲”(内容为交通肇事逃逸)一案的法律专家,解读、分析本案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定罪、量刑等相关法律问题。
在对犯罪分子在交通肇事后选择逃逸的心理进行点评的同时并告诫交通肇事者和正在逃逸的犯罪分子:交通肇事不逃逸,逃逸后果会加重;逃逸以后要自首,自首可以从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