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所2011年司法行政(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
2011年7月11日,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监察室、法律援助中心等几个科室对我所2011年司法行政(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采取听汇服、查阅完成情况验证材料、座谈、交换意见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小组严格对照《司法行政(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条款,从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工作改革、法律服务、思想政治建设、依法普法宣传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案卷、等方面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重点查看了我所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完成情况。 最后,检查小组对我所司法行政(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了总结评价,特别是对我所的案卷质量及材料的完成情况给予了好评。同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给予了建议及指导。通过此次检查,我所以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总抓手,全面履行律师事务所职职能,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不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实现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圆满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和目标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