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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陷阱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5-02-05    阅读次数:1562

“小金库”保管人如何成为公款挪用人
国有企业“帐外资金”保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小编寄语:企业“小金库”也就是指企业的“帐外资金”,由于“帐外资金”不受企业财务制度管理,企业对该类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具有很大的自主性,所以“小金库”现象在国有企业普遍存在。但是,国有企业“帐外资金”保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让企业高管面临很大的职业风险。本期高管陷阱就我所办理的一起挪用公款罪案件进行具体分析:
案情简介:A集团公司属于国有企业,其下设的分公司有一部分帐外资金,分公司领导交由其下属(挪用公款犯罪被告人)保管,未指定保管方式和保管期间。被告人在保管帐外资金过程中将该资金由甲银行转入乙银行,乙银行比甲银行的利息稍高,被告人将帐外资金交付单位后,又将该资金利息交回该单位。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其保管的公款,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情节轻微,是否构成犯罪辩控双方存在巨大分歧,现本案尚正在审理过程中。
 一、企业“帐外资金”形成的主要原因
企业 “帐外资金”资金主要来源于各种收入不入账(主要是对外投资及其形成的权益,经营收入或资产处置收入、出租收入不纳入规定账簿核算);“小金库”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单位办公经费(经营成本)、公务接待等支出。形成的原因错综复杂,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认识偏差是“小金库”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一些企业领导认为“小金库”资金来源,而且主要用于补充单位基本经费不足或职工福利,只要不贪污不私分,入不入账核算只是财务核算问题,并不违规违纪;由于小团体利益且“小金库”取现方便,内部或外界又难以监督,方便单位和领导用钱。
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是“小金库”问题得以滋生蔓延的温床。一是企业财务管理不够合理和完善,大量的预算外资金的存在并对之缺乏有效的监管,为“小金库”设立开了方便之门;二是传统粗放落后的管理方式为“小金库”的设立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会。 三、“谁主管,谁受益”的做法在某些下属单位仍普遍存在,且相当部分收入没有纳入企业预算管理,游离于预算监督之外;四是单位内部缺乏健全有效的控制约束制度和机制,存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为“小金库”滋生提供了内部环境;有的单位的制度即使健全,但由于缺乏自觉执行的动力和强有力的约束机制而流于形式。
二、企业帐外资金的定性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企业帐外资金首先违反国家财会制度和税务制度,可能会造成企业偷税漏税的法律后果,同时在管理“帐外资金”的过程中,企业可能因管理不当,造成资金实际负责人员挪用、侵占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
三、如何防范企业管理人员在履行正常职务中沦为职务犯罪。
企业单位应当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尽可能避免“帐外资金”的出现,即使企业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帐外资金”,企业单位要建立“帐外资金”管理制度,如何使用应当由单位管理层集体讨论通过,做到专人负责,专款专用,以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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