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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陷井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4-10-15    阅读次数:1802

企业高管经营管理之法律风险简析
——中小企业无法回避的问题
 
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中地位越来越重要,发挥着重大作用。但与此同时又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和危机。法律风险是不以人的意志而客观存在的,迫切需要企业自觉主动地加以防范。根据2012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案例分析报告显示,2012中国企业家犯罪在明确企业所有制类型的243例案件中,国有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为85件,占243例案件的35%,民营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为158件,占243例案件总数的65%。因此,企业要“走出去”、“站得稳”,必须建立法律风险管理的落实制度和培训体系。以下就中小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问题我所从专业角度进行简要分析,供各高管人员参考。
 
一、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无处不在
近些年来,顾雏军、周正毅、袁宝璟……我们耳熟能详。他们因刑事犯罪而锒铛入狱,这些企业的高管都深陷民事纠纷的泥潭而不能自拔;还有一些我们不知道名字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他们正面临着来自于诸多法律责任的承担而依然没有警觉。据统计,如果按照我国刑法罪名计算,我国公司、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至少要遭受120个刑事犯罪的法律风险。对于经济进入快速腾飞期,公司、企业的纠纷及内部间的矛盾也与日俱增,但由于种种原因及自身的处理不善而对簿公堂者不在少数。近几年,媒体上关于公司、企业高层违法违规的报道与日俱增,从顾雏军的灭顶之灾,到伊利集团、健力宝集团及三九集团等企业高层所涉及的违法违规问题可以看出,无论是大型民营企业老板还是大型国有企业曾经显赫一时的成功企业家,因触犯法律而身陷囹圄的层出不穷。究其产生此类问题的根源,在于中国的企业家们没有找到企业与法制制度相适应的模式,还不习惯用法律的思维的和方式对其所服务的公司、企业进行整体上的规划与管理。现在很多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对此问题已充分认识,因此特别关注如何化解和防范法律风险等问题,迫切需要企业如何自觉主动地加以防范显得尤为重要。
(一)简单来说高层管理人员就是对公司、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具有决策权或者重大影响的人员。我国已修订的新《公司法》第271条第1款对高层管理人员的范围已有一个明确的界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包括章程载明的董事长助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总法律顾问、总会计师等)。
(二)公司、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可能面临的法定责任范围。
新《公司法》第148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该法第149条还规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8种禁止的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三)新《公司法》保留的刑事责任:刑法第163条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国有公司为受贿罪),第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国有公司为贪污罪),第272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国有公司为挪用)。还有抽逃出资罪、虚假出资罪、非法集资罪、贪污罪、受贿罪等刑事责任。
二、如何防范的相关措施及法律建议
(一)作为公司、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来讲,必须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中国的法制建设是从改革开放后才开始逐步完善,因此公司、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普遍较低,在公司、企业经营管理中也很难在法制的范围内、用法律的思维来作出判断和决策,对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普遍认识不足。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来说,没有必要非常细致且全面的学习法律条文,他们只需要知道哪些问题、哪种情形下可能涉及到法律问题并掌握与其有关的法律规定即可。因此,高管至少应当懂得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诉讼时效等相关法律知识,而这些概念往往又与企业经营和个人生活中的许多问题密切相关,作为一名合格的公司、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不能忽视的相关法律概念等知识的学习。
(二)公司、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重视企业的内部培训。公司、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不仅要聘请专业的法务人员为他们提供适合他们领域的、全面的法律培训,而且还要对公司、企业的员工进行必要的法律培训。尤其是对上市的公司、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更必须受到全面的、专业的法律培训。然很多企业都非常重视对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培训主要集中在营销、生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却很少有进行法律培训的。尤其是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更加缺乏。因此,近年来,公司、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不时出现各类刑事犯罪或经济犯罪等其他相关的法律风险,也就不奇怪了。因此,作为公司、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该认真总结那些不幸触犯法律的高层管理人员的经验和教训,时刻提醒自己,让警钟长鸣,让自己和其所服务的公司、企业始终走在法律的轨道上。因此,越是成功的企业,越应当在自己的身边有意识地“引入”一些法律专业人士,随时倾听他们的专业意见,使自己的行为不至于违法、违规,确保公司、企业始终走在合法的轨道上。
(三)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行事,切勿违法违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应熟悉公司章程;参与公司决策时,应明确自己的态度和意见。针对上市公司或大型公司,建议公司投保“公司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
最后,公司、企业的经营管理是一项复杂的职业活动,董事和高层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由于自身能力、经验有限或其它一些客观原因难免出现过失行为,给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因此,企业高管重视和了解企业经营相关法律风险及实施具体预防措施对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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